(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1日,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和202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存续金额5亿元,利率5.28%,将于11月12日付息,202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存续金额5亿元,利率5.28%,将于11月12日兑付。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陈鸿云,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承担大量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双创双修”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任务,实施了市民服务中心、发展中心、新区系列学校、昌南湖国家湿地公园、昌南大道等一大批城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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