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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年提前摘牌公告。该公司将在2023年3月12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2022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期间相应利息,将于当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债券简称"20象屿G1",代码163251.SH,发行金额16亿元,限期5年的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年度资金兑付日为2023年3月12日,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10日;提前摘牌日为2023年3月12日。
债券发行人是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兼债券受托管理人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是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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