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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苑服务拟延迟至最迟4月8日寄发通函 内容有关车位独家销售等

来源:观点地产网      时间:2022-02-24 19:58:49

2月24日,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补充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发出的函件,当中载有其就此作出的推荐意见的通函将于2022年2月25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函件具体内容除上述两项外,还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发出的函件,当中载有其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的意见;及第二次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

鑫苑服务表示,由于公司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将予载入该通函若干资料,故该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2年4月8日或之前的日期。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相关事项为有关关连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公寓及后续终止及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子协议及后续终止事项。

于2020年3月2日及2020年3月17日,鑫苑物业分别向鑫苑地产控股提供港币8879.02万元及港币2208.72万元的借款。鑫苑地产控股已于2020年6月30日归还上述两笔借款。

于2020年9月16日以及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日期间,为向鑫苑地产控股支付购买郑州鑫苑金水观城项目公寓的订金,鑫苑物业的附属公司鑫苑科技先后通过河南青柠向鑫苑中国交付人民币3500万元及人民币6000万元的订金。其后因鑫苑科技与鑫苑中国无法就交易条款达成一致,相关交易已终止,上述订金均已归还。

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鑫苑物业陆续向鑫苑广晟、郑州鑫南、名苑园林及鑫苑万卓就一系列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合称为“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子协议”)支付预付款项。根据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子协议,鑫苑物业可就指定车位的销售与相关买家分别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并直接向该买家收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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