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小提示:买二手房,签订合同铭记5不签
买二手房,签订合同铭记5不签:
1、房产证是证实房主对房屋拥有使用权的惟一凭据,沒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购房人而言有无法得到房屋的巨大风险性。房主很有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出售,即使如今沒有未来办获得后,房主还能够抵押和出售。因此,沒有核查产权不必签,包含房产证和出售人的个人信息是不是一致,房屋是不是有抵押或是封查;
2、有一些房屋有好几个共有人,若有第一继承人共有的、有家中共有的、也有夫妻共有的,对于此事购房人理应和所有共有人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因此,共有产权人沒有所有在场不必签;
3、沒有确立费用预算表不必签字,包含房屋原价,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契税,房屋房屋维修基金,担保费,贷款附加费,介绍费这些。
4、不确自身定是不是能贷款,果断不必签字,不然订金将浪费。
5、沒有确立好违约责任,不必签字。有一些房主,由于房价增涨,而不愿意卖房子的实例,那样买房者的利益便会遭受损害。一定要注明如违约责任及怎样担负违约责任;合同违约金的估算与计付;在什么情况可免责声明;贷款担保的方式等。采用诉讼方法还是起诉方法,若采用诉讼方法处理异议,应按《仲裁法》的相关要求注明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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