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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楼上渗水并非人为造成,需要业主自行维护

来源:红网      时间:2021-05-21 15:38:45

编者按: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编撰过程历经几代人,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7编正文,以及附则,共1260条,涉及每个人从孕育到死亡的所有方面权益,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与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不同,民法典则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民事活动,大至合同签订,小至缴纳物业费,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作为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编纂可谓牵动各方神经。

那么,首部《民法典》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楼上防水层没做好导致渗水,业主应该向谁维权?红网楼市TV《法眼看房》栏目邀请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熊琎律师就这一主题,来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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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防水层没做好导致渗水,业主应该向谁维权?

首先,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就房屋渗水原因及修补方案进行鉴定。 如果房屋的渗水情况系房屋本身质量问题造成,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较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规定的防水质保期内的,开发商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房屋的渗水系楼上邻居人为造成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第296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以及第1167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因此,此种情形,业主可以要求侵权的邻居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但如果渗水并非人为造成,且已过防水质保期,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业主自行维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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