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在发展定位、空间布局、质量效益、管理方式、底线约束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建设边界、风貌形态、投入强度、质效水平、创新活力、房住不炒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标。
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综合组组长吴越涛介绍了有关情况。他指出,《导则》主要包括了22条具体要求和13项具体指标。
22条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发展定位、空间布局、质量效益、管理方式、底线约束五个方面。其中,底线方面,要求有效防范各类潜在风险,确保不突破合理合规用地、生态环保、债务防控、房住不炒、安全生产等“五条底线”。
具体指标方面,比如在投入强度上,提出特色产业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建设期内建设用地亩均累计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亩。在质效水平上,提出全员劳动生产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人,单个特色小镇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2000人。在房住不炒上,提出严防房地产化倾向,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其中住宅用地主要用于满足特色小镇内就业人员自住需求和职住平衡要求。
吴越涛介绍,目前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内保留了1600个左右,其中有19个省份清单内的特色小镇数量少于50个。全国1600个左右特色小镇共吸纳就业人数约440万人、近几年累计完成投资约3.5万亿元、年缴纳税收约2800亿元;每个特色小镇累计完成投资平均约21亿元,吸纳就业人数平均约2700人,年均缴纳税收约1.7亿元。
吴越涛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特色小镇建设秩序。指导各省份全面建立特色小镇清单管理机制,纳入清单的应具备《导则》提出的基础条件,建成后应达到《导则》明确的各项指标要求。将对此前已建设或命名的特色小镇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清理或更名,特别是对虚假虚拟的“特色小镇”要坚决清理,防止清单外的单体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同时督促地方政府加强监测监督监管,对违反“五条底线”的行为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抓紧清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