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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新消息丨“国企领导与女子牵手逛街”视频疯传 肖像权的边界在哪?

来源:“国是直通车”微信公号      时间:2023-06-08 08:05:47

一则街拍视频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一位男子与女子牵手逛街的视频被放到社交平台,因双方身份引发了连锁反应。

7日傍晚,中国石油北京项目管理公司发布情况通报:根据网上关于我公司所属寰球项目管理公司员工胡继勇的相关信息,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核实了解。目前,涉事人员胡继勇已被免去寰球项目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并接受公司纪委核查。公司将根据结果进一步作出处理。


(资料图)

抛开这件事情本身,有网友问:在公众场合街拍会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吗?日常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还有哪些?

同意街拍后仍会侵犯肖像权?

当前,各社交平台上的街拍图片、视频已屡见不鲜,在北京三里屯、成都太古里等地标性商业区域,街拍甚至已成为一种潮流。无论是时尚博主还是普通路人,都有可能被摄影师拍下。那么,在公众场合的街拍会侵犯肖像权吗?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街拍的视频或照片若要刊登在社交媒体上,必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否则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

在胡继勇被拍摄的事件中,有所谓知情人士透露,摄像师在街拍前已征得胡继勇同意。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视频拍摄者仍侵犯了肖像权吗?

游云庭称,在知情人同意拍摄的情况下,若拍摄的视频被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知情人有权要求拍摄者和平台删除视频,若视频被删除,则不构成侵权。但若拍摄者和平台拒绝删除,仍然会构成侵权。

肖像权的边界在哪?

当前,随着社交媒体的广泛使用、AI等技术的发展,侵犯肖像权的事件层出不穷。除街拍外,在日常生活中,还有哪些行为会侵犯肖像权?

游云庭介绍,当下侵犯肖像权较多的行为是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头像用于商业推广。例如葛优瘫的表情包被用于商业宣传,葛优起诉了艺龙网并胜诉。

此外,随着AI等技术的发展,在网上移花接木、嫁接明星头像的现象也时常发生。游云庭表示,此种行为也会侵犯肖像权,如果涉嫌侮辱或诽谤的话,还会侵犯名誉权。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介绍,侵犯肖像权或者不当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表现,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随意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

三是擅自制作、使用他人肖像。

四是恶意丑化、污损他人肖像。

五是利用信息技术伪造他人肖像。

延伸阅读

“国企领导与女子牵手”视频疯传 摄影师:拍摄时他们没拒绝

近日,一则“国企领导与小三牵手逛街”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有知情人士透露,该视频中的男子疑似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胡某勇,与其牵手的女子并非胡某勇妻子,并且两人在同一单位任职。

相关资料显示,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6月7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致电中国石油集团北京总部多个部门,但这些部门值班人员均以“不方便透露、不清楚详情”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发布,目前,中央第十巡视组正在中国石油巡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0日。早些时候,中央第十巡视组值班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接到相关举报并移交给组里专班负责人员,会按照中央巡视组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胡某勇活动图片

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随即联系到该段视频拍摄者小米,摄影师小米称,当时拍摄时,视频中的两人并没有拒绝。在视频发布后,他收到了当事人私信,目前已把原视频删除。但截至目前,原视频在各个平台仍处于快速流传的状态。

对此,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峰杰律师表示,街拍的视频或照片若要刊登在社交媒体上,必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否则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即使目前原作者将该视频删除,但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依旧在网络上呈现扩大趋势,若当事人追责,拍摄者仍将承担侵权责任。

事件发酵后,该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已将该负责人有关的推文全部删除,目前该账号是注销状态。

刘峰杰律师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一旦涉嫌侵权,权利人可以依法向法院主张权利。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精神损害赔偿等。

来源:“国是直通车”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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