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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上交所《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保利发展称,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参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根据保利集团出具的书面承诺和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保利集团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综合考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上限、股份数量上限、本次发行的价格下限以及保利集团的认购金额等因素,根据测算结果,本次发行完成后,保利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将不低于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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