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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看:多位高管辞职 证监会认定海航控股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

来源:观点地产网      时间:2022-08-10 22:42:45

8月10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观点新媒体获悉,海航控股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军先生、陈明先生、刘强先生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晓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徐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陈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李晓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因个人原因,刘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其中,徐军先生、刘强先生、李晓峰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陈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同日,海航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海航控股违规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事项的违法行为,谢皓明、徐军、刘位精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栋、张鸿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海航控股违规披露担保事项的违法行为,谢皓明、徐军、刘位精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明、张志刚、赵国刚、萧飞、马志敏、李晓峰、孙栋、张鸿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针对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的相关违法行为,对海航控股给予警告,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徐军给予警告,处以70万元罚款;对刘位精、陈明、张志刚、马志敏、李晓峰、张鸿清、赵国刚、萧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针对2020年7月至12月的相关违法行为,证监会对海航控股给予警告,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徐军给予警告,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位精、李晓峰、张鸿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针对谢皓明、孙栋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对谢皓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孙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海航控股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两个大的方面。

在相关关联方及资金占用情况方面,2018年至2020年期间,海航控股与海航集团等众多关联企业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2849笔,金额1652.15亿元,其中资金拆借为1384.57亿元、对外担保资金扣划184.79亿元、放弃债权74.79亿元、承担债务8亿元。此类关联交易是在海航集团的要求和安排下发生的,均没有商业实质,属于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构成资金占用。

经查,2020年,海航控股与海航集团等65家关联企业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434笔,转出交易300笔315.97亿元,转入交易134笔88.43亿元,交易金额合计404.4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21.07亿元)的65.11%。其中,2020年7月至12月,海航控股与海航集团等65家关联企业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153笔,转出交易117笔152.78亿元,转入交易36笔61.28亿元,交易金额合计214.0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21.07亿元)的34.47%。

此外,海航控股还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其子公司航空集团无法到期清偿剩余债务4.5亿元,民生银行于2017年向海南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兴航融投在贷款本金人民币4.5亿元及利息人民币约7169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质押担保责任,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有权行使质押权,并就拍卖、变卖兴航融投质押的渤海租赁131,795,716股股权所得,在前述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等。

目前,海航控股已收到判决,内容包括:

兴航融投在航空集团贷款本金4.5亿元(应扣减已偿还的3万元)的范围内对原告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原告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有权行使质押权,并就拍卖、变卖被告兴航融投质押的131,795,716股渤海租赁股票所得,在上述贷款本金4.5亿元(应扣减已偿还的 30,000 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驳回原告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约265万元,由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负担约38万元,由兴航融投负担227.68万元。

公告称,该案件现处于上诉受理期,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前期已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了预计负债;兴航融投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被担保人追偿,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标签: 违法行为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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