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明确三个“不允许”

来源:光明网2021-09-14 14:57:03

6月15日,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教育部官网显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最近一段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频频进入监管视野。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案件,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披露了对新东方、学而思、思考乐等15家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情况,上述机构全部被顶格处罚、从重处罚,合计罚款3650万元。

从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情况看,2020年全年受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举报15.5万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8.2%,在服务类投诉举报中排第4名。2021年第一季度,教育培训服务投诉举报达到4.71万件,同比增长65%,排名升至第3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既是教育机构,同时也是经营机构,其中乱象,不仅有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而且有违规办学、超前教育等。继市场监管总局重拳出击之后,教育主管部门亮出了“新武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意味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了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机构设置,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两大关键任务,首先是确定科学的准入门槛,其次是建立完善的备案审查机制。现实中,校外教育培训之所以成为民生痛点和管理难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准入门槛失守。因为准入门槛较低,一些社会资本将校外教育培训当作贩卖焦虑的利器,肆无忌惮地通过营销推广加剧教育内卷,将学生家长当作任人宰割的“唐僧肉”。科学的准入门槛,不仅意味着要剔除唯利是图、浑水摸鱼的不良机构和个人,同时意味着不能因门槛过高加剧正常培训机构的合规难度和生存困境。在此基础上,完善备案审查机制意味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一切经营性活动,都必须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和监管。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三个“不允许”:不允许虚假宣传,不允许价格欺诈,不允许损害消费者权益。贯彻三个“不允许”,不仅需要雷厉风行的态度,更需要一个协调指挥的常态化管理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的状况,一方面加剧了学生家长的选择困难和风险,另一方面也放大了多头管理的困境和人员紧张的现状。因为缺少专职的监管队伍,教育部门很难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时监管,同样因为人员捉襟见肘,多头管理模式中,很容易出现监管“空白地带”。

教育部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无疑是针对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一记重拳:设置专职部门意味着监管将制度化和常态化,跨部门分工合作也将更加顺畅。在明确了顶层设计之后,接下来,各地教育部门都有必要积极执行,认真配合,做出更多更细致的管理措施,确保打击违规培训能看到效果,保障公众利益不受到伤害。(赵志疆)

推荐新闻